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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范智能网联汽车营销宣传行为

作者:小编   日期:2025-03-01   点击数:

  2月28日,工信部、市监总局发布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、召回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的通知》。新规的发布,将带来哪些影响?

  加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与召回管理。《通知》明确提出企业要依据《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、召回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与技术指南》,加强能力建设和产品安全设计,对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及OTA升级活动开展充分的测试验证。细化产品准入与召回管理要求,补充增加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和OTA升级信息有关技术参数,纳入产品准入和生产一致性管理。《通知》还提出深化汽车安全沙盒监管,健全事件事故与研判机制,以及加强产品认证服务和管理。

  健全事件事故机制。事件事故是智能网联汽车产品测试与安全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。《通知》统一内容,加强研判调查,及时掌握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在实际运行中的表现,为后续政策制定提供实证基础和数据支持。通过管理实践,及时优化调整准入要求和技术标准,顺应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发展趋势,持续完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与召回管理体系。

  同步发布的《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、召回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与技术指南》则提出,规范营销宣传行为。企业向消费者提供有关智能网联汽车驾驶自动化等级、系统能力、系统边界等信息时,应当真实、全面,不得作虚假、夸大系统能力或引人误解的宣传,确保消费者正确理解和使用智能网联汽车产品。企业在组合驾驶辅助系统或功能命名及营销宣传中,不得使用暗示消费者该系统可以作为自动驾驶系统使用,具备实际上并不具备的功能等用语,防止驾驶员滥用风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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